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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1-16 19:23 联合报 / 记者戴瑞瑶/台北即时报导
虎豹潭事件引起民众对儿童保单的重视。保险法早在去年6月就修正,未满15岁且有投保寿险、意外险或旅平险等,身故应给付丧葬费用最高61.5万元,然而虎豹潭事件4名死者未满15岁,金管会却发现保单条款仍照旧只退还保费。金管会保险局今要求所有产、寿险公司,12月起承保15岁以下孩童的寿险、意外险、旅平险,都要提供丧葬费用。
保险法第107条去年6月完成修正,未满15岁孩童的保单,针对寿险、意外险、旅平险等,若孩童不幸身故时,所有保单给付丧葬费用总额最高61.5万元。
然而,虎豹潭事件发生后,金管会发现不是所有保险公司的保单都有跟著保险法修法更改条款,保险局今紧急召开会议,由保险局局长施琼华主持,会中有四大决议。
第一,针对去年6月12日之后已投保的15岁以下孩童,但已不幸身故者,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相当於丧葬费用的慰问金,金额部分按照保险法第107条规范,所有保单加总的慰问金总额不超过61.5万元。
第二,针对去年6月12日之后已投保的15岁以下孩童,但未发生保险事故者,保险公司必须主动通知保户,确认保户是否有意愿增加购买丧葬费用保险金保额。
第三,12月1日起所有产、寿险公司,承保15岁以下孩童的寿险、意外险、旅平险,都应提供丧葬费用给付,所有保单合计丧葬费用不得超过61.5万元,而目前不合规定的保单必须全面下架。
第四,不含有丧葬费用给付的儿童保单,也就是身故只退还保费的保单,保险公司不得作为承保15岁以下儿童的行销主力商品,只能当作辅助保单。
此外,针对虎豹潭事件的4位未满15岁身故孩童,保险局主秘蔡火炎表示,统计有4家保险公司承保罹难孩童的保单,因每一位罹难孩童投保的保单张数不同,这4家保险公司必须共同分摊以慰问金的方式给付给保险受益人,每人慰问金总额不超过61.5万元。
另针对邮局的简易寿险,蔡火炎表示,因简易寿险法还没有配合保险法第107条修正,所以未满15岁的孩童身故,仍维持退还已缴保费并加计利息,不用在额外给付慰问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