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业火灾保险
於非住宅之营业处所内,针对不动产、营业生财、机器设备、货物等标的物提供保险保障,如须扩大承保范围可斟酌选择附加各项扩大承保之附加险种。
承保范围(谨供参考,详细内容应依各保险契约之约定为准):
•火灾
•爆炸引起之火灾
•闪电雷击
因前项各款危险事故之发生,为救护保险标的物,致保险标的物发生损失者,视同保险契约承保危险事故所致之损失。
另可特别约定并加缴保费,附加投保下列附加险:
•爆炸险
•地震险
•台风及洪水险
•烟熏险
•水渍险
•航空器坠落、机动车辆碰撞险
•罢工暴动民众骚扰恶意破坏行危险
•自动消防装置渗漏险
•窃盗险
•第三人意外责任险
•租金损失险
•营业中断险
•停业损失补偿险